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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发布作者:广州食协     发布时间:2019-01-07     阅读次数:2233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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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人的人事档案、社保关系或个人所得税缴纳地在广东省。

  (二)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三)申报人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一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四)企业在广东省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2015年8月1日前注册)。

  (五)企业依法经营,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创办时间为5年以内的企业,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500万元,当年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可按60%比例折算纳入主营业务收入数额;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当年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可按60%比例折算纳入净利润数额。


优惠政策:

一次性给予入选者每人80万元生活补贴;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特支计划”。


申报时间:

每年一批,通常在7月份


组织单位:

广东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链接:

http://www.gdstc.gov.cn/HTML/zwgk/tzgg/150235398333824036991116510010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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