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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技发展专项-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

发布作者:广州食协     发布时间:2019-01-07     阅读次数:1763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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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要求:

1.设站单位应为建有各类研发设施的创新型企业,须具有一定规模,管理规范,拥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需具备一定的特派员工作基础,已有3名以上的不同学科背景的企业科技特派员(2016年10月30日前已完成网上在线备案或书面纸质材料备案),能根据科研工作需要为特派员提供专门的办公场地、必要的科研条件,建立相关的工作制度和服务配套措施,保证特派员基本的生活条件及薪酬待遇。


  2.设站单位需制订合理、清晰的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方案,对进站特派员提出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合作项目等,明确建站期间合作项目拟实现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并设立合适的特派员工作岗位。工作站建设时间不超过3年。


  3.申报单位需与科技特派员及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就合作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及资金分配等签订合作协议。


  4.工作站要建立促进产学研合作的长效合作机制,积极引进高校、科研院所的研究力量,特别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共建研发机构和创新平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5.申报工作站项目名称需明确为:XXX(单位名称)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


优惠政策:

经专家评审择优立项支持,以事前资助方式给予每家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50万元经费支持。


申报时间:

一般在9-12月份


组织单位:

广东省科技厅


链接:

http://www.gdstc.gov.cn/HTML/kjyw/tzgg/147808303289210484761234245758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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