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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潮州市津羽轩茶业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

发布作者:广州食协     发布时间:2020-11-02     阅读次数:2897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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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24号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地方的通知》,按照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生产凤凰单丛(枞)茶、新会陈皮、愚公楼菠萝、南雄板鸭、白蕉海鲈等5个产品的14家企业(见附件),分别向产品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并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认定,现予注册登记。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 广东省14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名单.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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